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有限公司年产23100吨纺织助剂和5500吨食品添加剂搬迁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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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无锡市宜兴市官林镇宜兴市新材料产业园
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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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2月8日
附件: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
2、公参说明
******有限公司年产23100吨纺织助剂和5500吨食品添加剂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