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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靖江市鑫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审批信息

拟对靖江市鑫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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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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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320万吨建筑材料再生资源综合项目
******有限公司内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35000平方米生产用房,购置、安装颚式破碎机、筛分机、圆锥破碎机、对辊破碎机、洗砂机等生产设备,建设4条生产线,处置废砂石、废石料、建筑废弃料,从事建筑材料再生资源综合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再生砂、石等建筑材料320万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转运粉尘、鄂式(圆锥、对辊)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等。其中,砂、石等物料转移、输送、贮存须采取密闭措施,以减少扬尘产生;转运、鄂式(圆锥、对辊)破碎、筛分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出租方码头、道路、堆场抑尘,不外排;筛分、洗砂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砂石分离+一级絮凝+二级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后回用于筛分、洗砂工段;初期雨水依托出租方初期雨水池收集并回用于出租方码头、道路、堆场抑尘。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湿式筛分、洗砂等工段、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库、污水管道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一)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他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如果今后国家或省颁布新的排放标准,届时应按新标准要求执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邮箱:******
******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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